第四百三十八章 坟头里的灯[1/2页]
第四百三十八章 坟头里的灯
“老婆,你去投胎转世吧,你已经死了,继续留在阳间,只会变成孤魂野鬼的!”李华心痛的道。
他无比的爱自己老婆,可是,老婆已经死了,说什么都晚了,还是让她及时去投胎转世才是一个好的决策。
“老公,我走了,若有来世,我还想做你媳妇。”
吴英饱含热泪,她依依不舍的最后看了李华一眼,然后,身影逐渐模糊了起来。
“老婆,一路走好,下辈子我也愿意再和你做夫妻。”李华同样不舍的道。
“英子姐慢走!”周莉也在旁边道,吴英的死,完全是一场误会,她衷心希望下辈子吴英可以投胎去一个好人家。
“我走了,你们都要好好的!”
告辞一番后,吴英带着泪水离开了这个世界。
“风水师,谢谢你,要不是,我和周莉可能就死在老婆的手里了。”
吴英走后,李华对我道谢。
“呵呵,任务已完成,以后再遇见什么麻烦,欢迎随时来找我。”
和李华还有周莉寒暄了几句,我就离开了他家。
当天夜里,南城郊区的一条马路上。
36岁的无业男子张有财提着一个酒瓶子,正醉醺醺的走在回家的路上。
他是城郊张家村的人,此时离自己的村子还有五公里的路程。
他是村里出了名的懒汉,好吃懒做,不愿意工作。
以前妻子托人找了好几份工作,他都做不下去,如今家里贫困潦倒,日子非常难过。
万般无奈之下,他又去城里找工作。
可是,找了一天什么工作都没找到。
不是嫌工作太累,就是嫌工作太苦,在城里溜达了一天一无所获。
晚上回家的时候,他把路费给花了,买了一瓶酒,一边喝着酒,一边哼着小曲,一边朝家里走去。
不知道是不是酒喝多了的缘故,他“噗通”一声摔在了地上。
但是,摔在地上的时候,他的双手仍旧紧紧抱着酒瓶子,宁愿自己摔伤,也不能让酒瓶子摔碎。
作为一个爱好杯中之物的人,他向来把酒看的非常重。
摔倒在地后,他干脆不起来了,就躺在了马路上喝酒。
喝了一会儿,他摸了摸,空荡荡的裤兜,不由得一阵抱怨,天理不公,为什么别人都能挣到钱,自己挣不到呢。
“这世界挣钱太难了!”
“我为什么一直这么穷呢!我要是能中彩票该多好啊!”
张有财叹息着,心中非常的悲愤。
“那是什么?”
突然间,前方的黑暗处出现了一道金光闪闪的东西。
深夜时分会闪光的东西,肯定很值钱。
张有财顿时来了精神。
他从地上一个骨碌爬了起来,然后顺着金光闪闪的东西走去。
往前走了一阵子后,他终于看清了,金光闪闪的东西是从前方的一片坟地里传来的。
前方的坟地是城郊规模最大的一片坟地,据说建国前就有了,前几年,这片坟地里面还经常传来闹鬼的传闻。
想到这儿,张有财顿时怕了。
坟地这么吓人,还是不要过去了。
心里想着,他就打了退堂鼓。
但是,他又突然想起了一句话,富贵险中求。
自己连这么一点小小的恐惧都无法克服,那么将来怎么挣大钱。
想到这儿,张有财又壮着胆子回来了。
他“咕咚”一声,吞了一大口的酒,俗话说得好,酒壮怂人胆,喝过酒后的他,胆子大了不少。
于是,硬着头皮继续往前走。
往前又走了一阵子,果然,他看到一个年久失修的坟头,塌陷了下去。
而金光就是从坟头塌陷的坑里面露出来的。
看到这一幕,张有财不由得再次害怕了起来。
但是,既然已经来到这儿了,总不能轻易离去。
他壮着胆子,拿出来了手电,朝着年久失修的坟头里面照射了过去。
照射过去后,他在里面看到了一具白色的骷髅。
这是一具穿着清朝的衣服的死尸,尸体死了大约有一百多年吧,尸体已经高度腐烂,脑袋后面还挂着一根脏兮兮的鞭子。
而,闪闪发光的东西,就是死尸嘴里镶嵌的一颗金牙。
“你都死了这么多年了,钱留着也没啥用,不如给我换酒喝吧。”
张有财对着死尸双手合十的祈祷了一番。
接着,他装着胆子蹲了下来,开始用手去揪死尸嘴里的金牙。
死尸早就高度腐烂,金牙被他轻轻一拔,就从嘴里给拔了出来。
“这颗金牙成色不错,估计卖掉能赚不少钱。”
拿着金牙,张有财一阵喃喃自语。
“看看棺材里面还有没有别的值钱物品。”
说着,张有财钻进了棺材里,继续搜寻值钱的东西。
他在棺材里面捣鼓了好一阵子,墓主人似乎除了嘴里这颗金牙,已经没有值钱的东西了。
第四百三十八章 坟头里的灯[1/2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