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县城大牢[2/2页]
石正峰心想,这些犯人要真是罪有应得,那也没什么,自作自受嘛。只怕有些犯人是犯了微不足道的小罪,甚至是没犯罪,就被关到这暗无天日的牢房里,那真是丧尽天良。
来到了牢房门前,石正峰、孟公瑾他们看到一排木栅栏后面倒着一群人。说他们是人,其实他们是三分像人、七分像鬼,蓬头垢面、衣衫褴褛,挤在屎尿污水之中,哪里还有一点做人的尊严。
见牢门外来了一群人,犯人们纷纷跳了起来,冲向了牢门,伸出手掌,大呼小叫起来,“冤枉啊,冤枉啊,我冤枉啊......”
司狱官抡起鞭子,朝犯人们狠狠地抽了过去,骂道:“该死的东西,都给我退回去,退回去!”
司狱官卯足了力气一通抽打,打得犯人们是血肉横飞、鬼哭狼嚎,这才退了回去。
犯人们跪在地上,给孟公瑾、石正峰他们磕头,流着泪叫道:“大人,我们冤枉啊,我们冤枉啊......”
犯人们看出来孟公瑾、石正峰他们身着锦衣,是官府中人,便盼着他们是青天大老爷,洗刷自己的冤屈,把自己从这地狱一般的地方放出去。
司狱官很是气恼,恶狠狠地指着犯人们,叫道:“都给我闭嘴,闭嘴,谁再乱喊乱叫,我扒了他的皮!”
石正峰走到司狱官身边,把司狱官挤到了一边,朝犯人们摆了摆手,说道:“大家都静一静,这位是君上派来的钦差大人,你们有什么话,一个一个说,如果真有冤屈,钦差大人一定会给你们做主。”
听说孟公瑾是钦差大人,犯人们都疯了,再次扑向了牢门,他们每个人都有一肚子的冤屈要对钦差大人说。司狱官再次抡起了皮鞭,朝犯人们抽了过去,犯人们被打得疼,渐渐冷静下来。
“大家不要吵不要闹,”石正峰指着一个犯人,说道:“从你开始,有什么冤屈,一个一个说。”
被石正峰指到的犯人情绪激动,说道:“钦差大人,三个月前,官府征收剿匪捐,我们家穷得揭不开锅了,实在是拿不出这剿匪捐,官府就把我抓起来,关到了这里,可怜我那怀孕的媳妇儿和两个孩子无人照顾呀。”
石正峰目光犀利,回身看着高强,说道:“高县令,这是怎么回事?”
高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说道:“石护卫,到这里的人,每个人都说自己是冤枉的,如果听信他们的一面之词,那朝廷就不用设置监牢了,天底下全都是好人、良民。”
石正峰又转过头来,看了看另一个犯人,另一个犯人只有十二三岁,很明显是个孩子。这孩子瘦成了皮包骨,一双眼睛可怜巴巴地望着石正峰,丝毫看不出凶恶之相。
石正峰问这孩子,“你是犯了什么法进来的?”
这孩子说道:“我老家遭了灾,父母都饿死了,就剩下我和弟弟,我和弟弟流浪到了县城。弟弟饿得厉害,我就去街边的馒头铺偷了一个馒头,结果被官差捉住,关到了这里。”
因为一个馒头,这孩子小小年纪就要在这暗无天日的牢房里,忍受着非人的折磨、虐待,石正峰心里一阵酸楚。
石正峰想起了一句话,一个人因为钱而犯罪,是这个人在犯罪,一个人因为面包而犯罪,是这个社会在犯罪。
石正峰指着这个孩子,转身问高强,“高县令,就因为一个馒头,你就把这个孩子关在这里?”
中古世界,法律对于孩子是有一定保护的,但是,这种保护并没有写成明文,所以有很大的浮动空间。多大年龄算是孩子,孩子应该受到什么样的保护,这全看执法者的心情。
比如国君要将罪人灭族,杀了罪人家的孩子,没人会说什么,大家觉得理所当然,不杀罪人家的孩子,那就是皇恩浩荡了。
所以,严格地说,高强把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关入牢房,并没有违法之处。
高强说道:“石护卫,你要是觉得本官抓这些犯人有问题,你应该先去查看一下他们的案卷,不能在这听信他们的一面之词。”
高强是杞南县令,对平民百姓拥有判决之权,这些犯人都是被高强定了罪才入狱的。
石正峰看着高强,心想,这高强能当上县令,那也是读过圣贤之书的,可惜,这圣贤之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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