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雪落关山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1631章 家园[2/2页]

    “他是祥发叔,”曹矛说道:“他以前在燕国做生意,家财万贯,很有钱。有一次,一个燕国人向他赊账,拿了他的货,却迟迟不给他钱。他几次讨要无果,便一气之下去官府,状告那个燕国人。

    “那个燕国人是某个官员的表弟,官官相护,没人替祥发叔做主。祥发叔很是气愤,放出话去,不把那个燕国人告倒,誓不罢休。结果,那个燕国人派了一些打手,打断了祥发叔的腿,官府也随便寻了一个理由,抄了祥发叔的家。祥发叔由一个富商,沦落成了乞丐。”

    曹矛又指着远处一个纺纱的老妪,老妪大约有六七十岁的样子,几个十二三岁到七八岁不等的小孩子,围着她在那嬉戏玩闹,像是她的孙儿。

    曹矛说道:“那是四婆,她以前住在绛城,家里做些生意,生活也挺富裕。她丈夫去世,四个儿子养活她。有一天,邻居跑来告诉她,她的小儿子死了,她最疼爱的就是小儿子,她立刻跟着邻居跑到了一家酒楼里,她的小儿子是在喝酒的时候,与人发生争执,被人打死了。

    “打死四婆小儿子的人是一个华夏商人,这个华夏商人认识权贵,拿出一百两银子给四婆,说是赔偿给四婆的。四婆把银票扔在了地上,那华夏商人很生气,说:怎么着,老太婆你还不满意?你们沙陀人的命就值这个钱,不服你就去官府告我,我替华夏人清除你们这些沙陀垃圾,不仅没罪,还有功。

    “四婆不服气,告到了官府,官府岂会因为一个沙陀人,去得罪一个有背景的华夏富商?四婆见官老爷不为她做主,气愤之下,便骂了官老爷几句。官老爷勃然大怒,叫人给她披枷带锁,把她押到大街上示众。

    “后来,四婆带着她剩余的三个儿子来到了我们沙陀家园,在与民团的战斗中,她的三个儿子相继牺牲了,但是,她无怨无悔,她告诉她的孙子,长大之后做个顶天立地的沙陀人,为了沙陀人的尊严与自由,抛头颅洒热血,在所不惜。”

    曹矛又指着远处的一个人,那个人推着一辆平板车,在坎坷的土路上艰难地走着。他披散着头发,低着头,刻意遮挡着面容,但是,还是可以看得出来,他的脸上满是火烧的痕迹。

    曹矛说道:“那是权老实,人如其名,老实巴交的一个人,以前在乡下卖小货为生。有一次,他所在的村子里,一个小女孩被人奸杀了,村民们很是愤怒,到处搜捕凶手,最后捉住了权老实。

    “权老实很委屈,说小女孩不是他奸杀的,但是,村民们认准了他就是凶手,他的老婆孩子都跪在地上,哀求村民们,说权老实绝对不会是凶手。村民们说道:满村子里就权老实这么一个沙陀男人,除了他,谁还能奸杀小女孩?

    “就因为他是沙陀人,他就应该是凶手。

    “村民们判处权老实和他的妻子还有两个孩子死刑,把他们关在了自家屋子里,然后放火点燃了屋子。权老实的妻子和两个孩子都被烧死了,他毁了容,侥幸逃得一条命。”

    曹矛讲了祥发叔、四婆、权老实的故事,石正峰和大牛、小狼听完之后,心情都非常沉重。

    曹矛说道:“像这样的故事在珍珠乡还有很多很多,他们都是被驱逐、被凌辱、被迫害的沙陀人,逃到了珍珠乡。珍珠乡是他们最后的家园,他们不会再逃了。”

    石正峰放眼望去,看着阳光下这些宁静生活的沙陀人,他们渴望了一辈子的尊严、自由、平等、博爱,在珍珠乡实现了,他们的根已经扎在了珍珠乡这片土地上。

    大牛说道:“我们让他们撤退,也不是撤到外国去,仇由县城也是沙陀人的地盘嘛。”

    曹矛摇了摇头,说道:“你们没有我们沙陀人的经历,是不会了解我们的。十四岁那年,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父母扛着锄头要去地里干活儿,我则留在家里习武。

    “父亲叮嘱我,阿矛,不能偷懒啊,一定要好好练武,将来成为一个大武者,给我们沙陀人争口气。母亲一脸慈祥的微笑,告诉我,阿矛,坛子里有腌肉,你把腌肉炒了,中午我们回来吃。

    “说完父母就走了,我在院子练武,快到中午的时候,我从坛子里拿出了腌肉,又淘了一些米,蒸了一锅米饭,还拿青菜炒了一盘腌肉。

    “那时候,我们刚刚在珍珠乡建立家园,条件很艰苦,一年到头也吃不到几次肉,闻着腌肉的香味儿,我口水都流出来了。做好了饭菜之后,我就守在餐桌旁等着,等父母回来一起吃。等啊等啊,等了好久,已经过了中午,还不见父母回来,我有些着急,心想,这是怎么了?

    “这时,邻居慌慌张张地跑到了我家里,告诉我,说我父母出事了。我跟着邻居一口气跑到了田地里,发现父母倒在了血泊之中,那种五雷轰顶的感觉,我至今也忘不了。”

    触痛了心底的伤疤,曹矛的双眼不禁湿润起来。

    

    

    ps:书友们,我是晨四郎,推荐一款免费小说app,支持小说下载、听书、零广告、多种阅读模式。请您关注微信公众号:dazhuzaiyuedu(长按三秒复制)书友们快关注起来吧!

    

    

第1631章 家园[2/2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