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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节 第二百七十三节 死不开化[2/2页]

    “为什么呢?”金凤虽然也有一些这样的心理准备,但听到郑天华这么直白地说出来,还是不由得吃了一惊。

    “学学这些没有用。村子里的人都都不会写自己的名字。”

    “正是因为他们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所以他们的日子才过得那么苦。如果你不想像他们一样过一辈子苦日子的话,那你就必须得学会读书写字。”

    “我我还是到山上去做活路好些。能够帮着多挖一块地,多砍一挑柴,才是我正该做的。等我的伤好了后,我就跟着哥哥们到山上去做活路,去收玉米,去挖红苕。”

    “你真的不想学?”

    郑天华依旧低着头,嗡声嗡气地说道:“我真的不学。反正我都是生长在这里的人了,生长在这里的人,没有哪个会读书写字的,他们还是在这里活了一辈子。他们知道我在学读书写字的话,他们还会笑话我的。”

    金凤愕然了,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想要教这个孩子读点书认点字,竟然会有这么的困难?

    这里的人根本就没有任何读书写字的意识,这些对他们来说,也只是听说过而已。他们只知道到山上去做活路,靠在田地里拼命劳作来养活自己,一代又一代都是这样过的,已经成为了坚定不移的传统,所以竟然都不知道读书写字究竟有何用处了。甚至在这些孩子的心里,都觉得读书写字是一件会被人笑话的窘事了,就算是有人要教他们,他们都因为害怕别人的取笑而不敢学了。

    在这样一个封闭落后到极点的村落里,自己想要把这些书本带到这里来,教会一个孩子读书写字,简直就如翻天一般的困难。

    自己想尽办法,丢尽颜面,失尽人格尊严,花了那么多的精力,甘愿忍受着赖有金那个野兽的折磨,还险些被他给活活折腾死,才终于把这些书本给弄了回来。希望凭着自己的努力,教会这个孩子读书写字,以使他脱离这个贫穷落后的地方,改变他这悲苦无奈的人生。可是这个孩子却居然丝毫都不领情,反而认为自己是在做些没有任何用处甚至是无聊至极的事情。

    自己的一片苦心,居然落到了这样的一个可悲又可怜的下场,金凤顿时感到了透身一阵冰凉,心也冷到了极点。她看着摆在面前的这个本子和这支已被自己削尖的铅笔,气得眼睛都绿了。她的手已开始颤抖起来,她恨不得立即就将其抓过来,把这个本子撕得粉碎,把那支铅笔折成几截,然后跑回到了房间里,把那些堆放得整整齐齐的书本都扔出来,一把火给烧得精光

    然而她最终还是没有,她不是不想,而是已经气得连力气都没有了。她再也忍不住眼里的泪水,转身就跑回到房间里,扑倒在床上,伤伤心心地哭了起来。

    自己所有的付出,所有的努力,所有的希望,所有的寄托,现在看来,一切都已经枉然,一切都要落空了。

    这个郑天华,就是一个木纳死笨,冥顽不灵的山里人,无论自己怎么的诱发教导,他这个僵化的朽木脑袋就是不会开花结果了。

    这样一个根深蒂固的山里人,心里就只想着多挖几块地,多锄几根草,多砍几挑柴。他觉得这就是他生命的全部,这才是他生活中理所应当做的,除此之外,就不知道该做些别的什么了。当自己抱着书本来到他的面前教育他时,他都不知道要转换变通一下了。

    这样的一个男人,活该一辈子在这山里吃苦受累,活该连个媳妇都娶不到,活该孤苦伶仃地老死在这里。自己竟然把所有的希望与未来都寄托在这个男人的身上,简直是打错了主意找错了人。

    想到这里,金凤就更是哭得是昏天黑地,悲痛欲绝。

    如果郑天华不跟着自己学习,那他的思想就永远也不会开窍,他就永远都会被禁锢在这里了,他就更不会跟着自己离开这里了。自己想要与他一起到大城市里自由自在地生活也就成为了一场泡影。

    自己为什么要对这样的一个男人牵肠挂肚,担惊受怕呢?自己也就不再管他了,一个人找个机会从这里逃出去,这样的一个男人,就算是被他的哥哥们打死,也死不足惜了。

    自己为什么要为这样的一个活该苦命的男人而甘愿留在这个早已不想呆的村子里呢?他值得自己为他付出这样大的牺牲吗?

第125节 第二百七十三节 死不开化[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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