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第二百七十七节 阴谋初现[1/2页]
第1节第二百七十七节阴谋初现
想到自己明天晚上就要到那个野兽的家里去,金凤的心里就不由得恐慌起来。这一次去,还不知道又要被那个野兽如何惨烈地玩弄肆虐了。自己与这个男人就只在过两次,但这两次,却都让金凤感到是惊心动魄、战栗卑怯。因为这每一次,自己都险些被这个野兽给活活折腾死去。
这个高壮如山的男人,还有着野兽一般狂暴,当他发起狂来的时候,自己这个娇小柔弱的女人在他的狂暴面前,是多么的微弱与渺茫,就如同大山下面的一粒微尘一样的卑微可怜,自己这样的弱微,还能经得起他的摧残与折磨吗?
然而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明天自己是不得不去的了。不去,这个村长男人一定会扭着这二十担谷子不放,扭着这个家不放,也照样会扭着自己不放。自己现在身在这个大山村里,他是这个大山村的村长,自己就得属于他管,只要自己还在这个村子里,就无论如何也逃不脱他的手掌心。
任何反抗都是枉然,除非从这里逃出去,只要还在这里一天,就只得对他的肆虐忍气吞声,俯首听命,否则的话,自己就将会是寸步难行!他是这里当官的,他说的话就是政策,从那天自己与郑天华逃跑时的情形来看,他具有调动这里所有人的权力。所以,自己在这里,还有多少事情有求于他,还有多少困难需要他的帮助。如果没有他的帮忙,自己在这里的日子就将会是更加的艰难,甚至想要逃离这里的愿望,都将会无法实现。自己只有攀上这种有权有势的人,才能争取到一些该有的东西,也才能早日实现自己想要逃离这里的愿想。
就在这一刻,金凤又隐隐地感觉到,自己这个卑弱渺小的女人,在内心的最深最深处,竟然对这个高大伟壮的男人,这个豪强权势的男人有着一种隐秘的期待与渴望。
就在这种渴求之下,金凤的心里竟然升腾起了一种卑微的意识,自己这么弱不禁风的小女人,正是有了这种豪强男人的欺凌与玩弄,才感觉到有价值,才感觉到活着的意义,才感觉到自己的真实存在。
当然,也正是在这种男人的庇护之下,自己也有了一种安全感,但是这种安全感却是惨烈与凄切的,因为,这种男人虽然给自己带来了不为外侵的保护,但同时也极有可能会在他们发狂的时候突然将自己碾得粉碎,成为摧毁自己的最后狂魔。
然而也正是这种带着极大危险的安全感,才在金凤的心里狂乱而深切地激荡着、渴求着。也许,这也正是这个男人在这个村里那么多女人面前大行其道的原因。那些女人也一定与自己一样在这个雄壮豪强的男人面前,在这个男人带给自己极其危险的保护之中,卑微地瑟缩着,狂乱地激荡着,急切地期待着
金凤又深深地感到,这些深山里的苦命女人,难道就是为了男人而生的,天生就是让男人打骂折磨肆意摧残的,特别是这种雄伟豪强的男人?这绝不是自己最终的归属,自己的归属是平和安详的,绝不是凄切惨烈的,自己的归属是幸福快乐的,绝不是卑微低贱的。
赖有金的突然到来,以及金凤的突然挺身而出,让一家人顿时就陷入了深深的沉闷之中。
这个仗势欺人的赖有金,竟然毫不顾虑自己家里的这几个青壮男人,都已经欺负到家里来了。跑到自己的家里来,点名要家里的几个兄弟唯一的共同媳妇明天晚上去陪他睡觉,供他玩乐,而家里的这几个男人,竟然都毫无办法,连吭都没有吭一声,真是窝囊透顶了,这事迟早也要传出去,到时候还怎么有脸去见村里的人?
陈家容进到金凤的屋里去叫她出来吃晚饭,金凤却把头闷在被单里,说她不吃。陈家容只得又把饭菜都给她端到了屋里去。
晚饭的时候,几兄弟吃得很是郁闷,都闷着头没有说话,脸上都是一副愤恨至极的表情,似乎稍稍一个激点,就都会使其爆发出来的。
陈家容脸上都愁死了,但老头子郑明云却依然那样悠然自得地嚼着花生米,还时不时地喝了一口小酒。那是刚刚从地里收起的生花生,清洗过后,用盐水一煮,很是清香爽口,下酒最为适宜。老头子这副神情怡然地享受着花生与烧酒的样子,似乎眼前的事情根本就跟他没有任何的关系,所以也就不会引起他心里的不快了。
郑天富则是一口接着一口地喝着闷酒,很快就将自己喝得是面红筋胀、昏沉松软、叫苦连天,嘴里嘟弄着说道:“没有媳妇的时候苦,这有了媳妇的时候还是苦,我的命怎么这么苦啊”
接着,他又喝了一大口酒继续说道:“早知道是今天这样,就娶一个长得丑的媳妇还好些,娶了这么漂亮的一个媳妇回来,哪个男人都想打她的主意,所以就惹出了这么多的麻烦来,简直是把我们一家人的脸都丢尽了”
郑天富摇摇晃晃地又喝了一口酒,突然恶狠狠地大声说道:“等一会儿我干脆去把这个媳妇给整死算了,免得被赖有金那个恶棍弄去困几觉,丢了我们郑家人的脸。这个媳妇都死了,看他还困什么?”他的手死死地捏在那个酒杯上,手上的青筋直冒,看样子,几乎都要将那个酒杯给捏碎了。
看到怒不可遏的郑天富说出了这样让人心惊胆寒的话来,陈家容的脸色也突然吓得惨白起来,但她刚要想对郑天富说些什么时,却突然就被郑明云用狠狠的眼神给止住了。
结果,郑天富根本就没有任何实施他所说的狠话,人都还没下到桌子,就醉得瘫倒了下去。一个眼看就要全面彻底爆发的场面,就被这个软倒下去的男人给搅乱了。
现在已经到了收花生的季节,收了花生之后,在冬季种麦子之前,还可以在地里种上秋季的红苕,到时候也还可以收上一些个头不大但匀称多粉的红苕,这样的红苕做粉条是最好的了。
三兄弟都在一片绿油油的花生地里忙碌着,郑天富与郑天荣在地里将一把又一把的花生藤,然后用锄头再将刚刚拔出花生的地方翻挖一下,将落在了地里的花生给翻了出来。随后,他们就将手里那满吊着花生的花生藤给郑天贵扔了过去,郑天贵正坐在一堆花生藤上将这些花生摘进身旁的箩筐里。
这片青翠深绿的花生地,就在这片山脚下的庄稼地的中间,正对面就是那个稀落铺散的大山村村落。在秋日净爽的阳光照耀下,显得更是葱嫩。
那嫩绿的花生藤下,满吊着一串串的花生,像一个个精巧的小铃铛,在这一只只劳作的大手里欢快地跳跃着。
郑天富低着头卖力地翻挖着花生地,在他这麻利的劳作之下,一笼笼青绿的花生藤从他的手里飞到了郑天贵的面前,在他的锄头下,很快就已现出了一大片褐红的鲜土来,与旁边青翠的花生地相衬,显得有些耀眼,有些惨烈。
郑天荣看了看郑天富,擦了擦脸上的汗水说道:“大哥,要不,咱们休息一下。”
郑天富也吐了一口气,然后说道:“好吧,反正今天下午收完这块地也还早。”
于是三人就在铺散开来的花生藤上坐了下来,郑天富掏出旱烟吸了起来,郑天贵与郑天荣则随意地摘着花生在吃。
郑天荣看了看郑天富,又看了看郑天贵,擦了擦嘴,然后压低声音说道:“大哥,二哥,你们就这么地任由金凤与那个死鬼胡作非为地乱来?”
郑天贵低着头吃着花生,没有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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