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汉末之吕布再世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六十六章 提头过闹市[2/2页]

    前后两波人马一拥而上,同时冲向吕布。

    他甩了甩脑袋,只觉得一阵阵的天旋地转,他闭眼的最后一刻,眼中看到的是洛阳城那明亮的天空。

    找死!

    吕布抬手指了指墙角,声音不温不火的说着:“你看那几麻袋够不够。”

    而与他同时动手的另一名歪嘴汉子,还没作出反应,就看见吕布回头给了他一个不带半分生机的笑容,继而他的肩膀被这个青年摁住,锁住全身丝毫动弹不得。随后往前轻轻一拉,他的身子便不受控制的往前冲出,准确无比的撞在了吕布手中的刀锋上。

    吕布睁眼看了胡车儿一眼,漫不经心的说了起来:“你以前当过贼匪,去城中帮我探查几个人的底细。”

    吕布重新眯起双眼,懒得理他。

    胡车儿赶紧又去看了另外几个麻袋,同样是装满了整袋的铜钱。

    “爷,摸人底细这种事情,是要花大价钱的,咱有钱吗?”胡车儿找了个位置一屁股坐了下去,吕布来洛阳带了多少家当,他全都一清二楚。

    那名断了手腕的汉子握住喷血的左手,痛苦大声的嚎叫起来,在哪喷涌的鲜血之下,可见森森白骨。

    朱阎咬牙死命抵挡着上方传来的压力,双手不听使唤的不断打抖,这个年岁不大的青年,力气居然会这般恐怖。

    忽然,压迫在上方的巨力消失了。

    朱阎抽不出刀,只能撒手松开,吕布又是一记斧劈华山,劈向朱阎头顶。

    “滚!”

    汨汨的血液浸透衣衫从腹部流出,歪嘴汉子木讷的站在原地似乎是不敢相信,张开口准备说些什么,却听得‘哧’的一声,那柄短刀从他胸口拔出。

    “饶命,饶命,饶……”

    “去死吧!!!”

    吕布提头过市的事情,很快就轰动了洛阳,自然也传到了天子刘宏的耳中。

    朱阎手中的双刀如同砍到铁板,被这不按套路的一招震得轻微的反弹了一下。

    在他们看来,吕布再厉害总归也只有一个人,有道是双拳难敌四手,他们四十多号握有武器的大男人,未必还怕了一个吕布不成?纵使他有天大本事,今天也得在哥儿几个手下去见阎王。

    男人的话音戛然而止,吕布手中的刀锋给他脖子留下了一道细不可微的猩红血线。

    可他们始终少算了一点,在他们眼前的这个男子,可是只身杀得鲜卑王都弃甲而逃的存在,又怎会怕了他们。

    众人这才发现,他们似乎小觑了吕布的武力。

    日落黄昏的时候,闲逛一天的胡车儿才一脸满足的回到抬宣馆内。

    钱,满满一麻袋的五株钱。

    “爷?”胡车儿试探性的喊了一声。

    “抓了几个贼匪,送到官府,顺便领了赏钱。”吕布的回答极为平淡,他也没想过要瞒着胡车儿。

    吕布抬腿就是一脚,踹在了前方冲来的黄脸汉子腹部,其力道之大,使得汉子整个人在空中就倒飞了出去,砸在身后的人群中,应声倒地者有六七人。

    但,一切都来不及了。

    胡车儿听到这话,顿时一拍大腿,小跑到吕布面前,犹如黄鼠狼给鸡拜年时才有的表情,对吕布说了起来:“爷,你用这些钱起码可以买个低阶的将军来耍耍了,还回去当个卵的校尉!你想想,校尉拼死拼活一年也才九千六百钱,这个来钱多快。”

    亡命之徒与普通的山野毛贼不同,生死边缘徘徊过无数次,吕布瞬间秒掉方脸汉子,显露的实力虽强,却并未使他们有过一丝的犹豫和却步。

    他走了过去,满不在乎的掀开麻袋一看,继而愣了足有两个呼吸的时间,才又赶紧捂住袋口,闭上眼睛神叨叨的念了起来,好一会儿才睁开眼睛,做贼一样的四下探望了一眼,又重新打开了麻袋,那小心的模样如同朝圣的虔诚信徒。

    胡同不长,他们很快就冲到了吕布面前,手中握着的短刀直接砍向吕布,脸上透出一股子狰狞,还有掩盖不住的兴奋。

    短短两个眨眼的功夫,一人胸骨碎裂,一人废了手腕,还有一人已经当场死去。

    吕布回身解决了偷袭之人,又再退了两步,手中三尺长的刀锋忽然递出,口中暴喝了一声:“给我,破!”

    血水飞洒,肢体断落,手中的刀刃不知换了几把,眼前的这群亡命之徒却无人再敢向前迈进一步。

    吕布这一刀没要他的性命,刀锋在朱阎的脖子处停下,盘问起来:“说吧,是谁指使你们来诛杀我的?”

    更重要的是,吕布不死,他就没法向上面交差,下场同样是死路一条。

    吕布单手提刀,大步向前,眼中握着武器的这群身影仿若羔羊。

    吕布这次是真的怒了,伸手捏住朱阎的手腕,狠狠一瓣,手骨断裂的声音让人浑身泛寒,右手从地上捡起一把三叉小戟,狠狠将朱阎的手掌钉在了地面,入地半尺之深。

    无奈之下的朱阎唯有举刀一挡,只听得耳旁‘嗡’的一声闷响,头颅之中好似山崩地裂,两条腿不由自主的迅速下沉,劈叉成了一字马的姿势。

    (未完待续。)

第六十六章 提头过闹市[2/2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