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传统,习惯了,上[1/2页]
钟相吸吸鼻子,强行抑制了一下胸中翻腾汹涌的悲愤杀机。
”呵呵,规矩呀。大宋王朝的好规矩。江淮上的那些兵匪也是这态度。“
”为首的狗官说了,规矩是他定的,他就是法,就是天,就是朝廷体统威严,他说的就是规矩。淮河上他说了算。我运的寻常药材他说是违禁品,它就必须是违禁的。我们的一切他看上眼想抢了的,他说没收就该没收。可是货物的主人也不答应。那船货也是那客商全部的身家性命。和代表宋王朝统治权力的兵匪理论没用。官兵就是披着官衣的合法强盗,连我们在内满船人都要当不法并抗法的贼寇当场杀掉。如此,强抢民财的罪恶就能掩盖了。那只能斗了。那狗官本事了得,却不是客商的对手,死了。我等几个伙计在长期泊运中为对付各处越来越多的水贼强盗也练过武艺,河兵想杀我们灭口。我们只能反抗反杀了他们。如此残忍杀了我无辜的幼儿,此仇如何能不报?自己当时不报,过后能指望谁帮助申冤?“
他一指宝座上的赵桓,怒喝:”能指望你那个只顾放荡享乐的爹吗?“
赵桓见钟相双眼血红凶相毕露杀气澎湃如随时会扑上来的噬血凶魔,吓得他差点儿瘫倒,浑身上下只剩下哆嗦。
钟相又指向首相白时中、次相耿南仲.......装昏倒刚清醒的童贯、高俅......:”还是你们这些体面的高官名臣?“
众皆不言,只冷视钟相。
在这些高官心里:
卑贱草民被官方某些人利用国家权力刁难侵害了,遭遇不公,当场死了,没有事主能当原告了,官方为政绩,为了形象,为了复杂的官场利益关系等这些为官更重要的东西,把盖子一捂,哄骗打击掉以此闹事者,封锁舆论,事也基本就了了,若犯案现场的罪证当时就抹得干净,干得漂亮,连旁观目击者都没有,那就自动彻底没事了,就象从没发生过一样。
这种事在地方上太多了,多得都已经成为社会正常形态之一,百姓都麻木地熟视无睹了,甚至认可是正常的事。中央官员绝大多数也不是一直在中央执政的,也在基层执政历练过,很了解这种情况,地方事务纠结民俗乡愿愚蠢野蛮刁民等因素,很复杂,也曾多次甚至经常这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处理过,争取完美的‘民不告,官不究’平息掉事件,冤死的已经灭绝了,还能怎么的?当权的利益各方都安心而满意,这个是官场最重要的,如此沟通协调好就行了。
若是犯案干得不那么干净漂亮,连当事人也没当场死绝,这就有点麻烦。但也不大紧。
无权无势的草民怼上有国家权力为靠山的强势官家人员,还能怎么的?
再不公,再冤,再愤恨,民对官的侵犯也不能当场以凶对凶以暴治暴。官人不法,打你,抢你,污辱你妻女,想整死你,可你不是还没死吗?你得认清形势,知道自己的卑贱斤两,国家权力不是你草民能悍然耍性子对抗的,当时得忍着,屈从着侵犯,事后你可以上告啊,这不有有关部门上级管着吗?有地方告状啊。
至于告了,没讨到公平,冤情没得解反而还格外遭遇了官方不公,甚至被满门灭口,那是另一回事了。
反正不能一感觉不公、迫不得已就愤而恃武力暴力抗法。当官的不可以,小民更不可以如此。国家的统治威严秩序不容侵犯。程序和规矩不容挑战,更不容破坏。为这个大前提大局,个人(草民)再冤枉,你也先得老实点。
这种观念是普适的,是不分时代不分国家不分种族的,不止是这帮腐朽宋统治者是这么想的。
不能因个人事件个别事件就闹得沸沸扬扬风起云涌破坏统治秩序,甚至动摇危及到执政根基。这是正常的必有的政治意识形态和统治手段。
但也因此,一个国家一旦腐朽了,当官的把耍权残民和纵情**享乐当理所当然的权力和事情,官腐吏暴、官官相护,上下联手耍权肆意妄为,小老百姓就只管倒霉再倒霉了,有冤无处申,自己反抗,国家还不准,会以武装暴力凶残无情镇压掉,小民就只能痛苦磨难无尽,有的受了。愤恨积累到一定程度,一有契机就会引发群起造反。
王朝更替就是按这个规律自然而然发生的。
一帮肆意腐朽的当权者、既得利益者随王朝毁灭了,新国成立,清风一阵子,然后迅速陷入腐朽......进入下一轮循环。
所以,民主、共和、权力制衡什么的政治形式就在万民维权意识日益觉醒后的压力下出现并慢慢形成新式国家体制。
美国的民众合法持枪法案也是基于民众要求自己拥有以武器合法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当时的北美开拓者,民众持枪自卫是习惯,成了传统,联邦国成立,在民众强烈呼声和压力下,在那个特殊时期特殊的社会形势下形成持枪法案,当,官肆意以公权迫害侵夺小民利益时,民众有权拒绝,更有武器能当场有力反抗侵犯。
民众能合法持枪,这造成不少社会问题,但就此事本身来说却是一种社会公平、民权进步。
守法者、好人,都没枪,连水果刀都不准带,而坏蛋则刀枪都有,犯罪时明确知道要弄的对象不可能有武器威胁到自己,可以有恃无恐随便侵犯,好人毫无反抗能力,轻易被侵犯,甚至当场死了,警察才呼啸着来了,收尸,侦察捉拿惩罚犯罪,甚至数天后几个月几年后才发现案件........尸体都烂得不能辨认了,现场被风雨全破坏了,案件无法侦破,又一桩警察习惯了的悬案,不了了之。这也太........这种社会管理模式难道就是正常的,合理的,最好的?
当统治**,社会治安混乱时,持枪法案更具有积极意义。至少它是一种反抗权力和精神宗旨。
不能我是好人是守法公民就得默默承受生在糟糕社会的代价,可以被公的私的各种黑恶势力以武器肆意侵害啊。
那才是没人权,不公平。
任何事都有利有弊,不能以偏概全否定持枪法案的积极意义。
对北宋统治者来说,自然不知后世居然还有国家允许民众能持枪对抗官方,也不会有民权这种观念。
草民就是用来剥削、愚弄、践踏的,否则何来的当权享受?怎能体现权力威风?岂能维护草民的合法反抗权益。
这是历代统治者藏在心里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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