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六百九十三章 金蝉脱壳?[2/2页]
一个天道代言人而已,杀了的确也就是杀了,不值得多谈,也不值得太过在意。
但是对方的身上的顿悟的内容,可以先留下来。
换句话说,就是等那个天道代言人将他的顿悟彻底的领悟了,随后由天道将那领悟做了夺取,再在将其人抹杀。
“原则上这样是最为妥当的,可是……别的天道代言人不会这样想,他们会以为我们是要给他一条生路,会以为我们是要放他一命。”
这样的误会,带来的自然就是其他的天道代言人对顿悟之人的袭杀之心的坚持。
“我们可以和他们说清楚啊!说清楚了,相信他们就不敢动手了。”
问题是,说清楚了,也得让他们相信才行。
天道的代言人现在是的确无路可走,好不容易有了顿悟这一线生机,只要那一线的生机摆在那里,他们是不可能放弃的。
“喂喂!你们就不能自己参悟吗?你们可是天道,和我们一样的天道,连张阵图都参悟不了,你们也太过废物了!”
废物吗?不见得吧!
天道是全能的,但是天道的全能是建立在它们的它们对自身掌控的规则法则的无比熟稔这么一个事实的前提之下。
换句话说,如若是它们不熟悉的规则法则,它们想要全能的掌控,除非有足够的规则法则给它们炼化,将之化为它们自己的,否则的话,还是别想了。
相较于它们的别想了,修士这种存在就不一样了。
虽然相应世界的修士依旧是相应世界的规则法则的构成,然而修士的思维和思维方式却是不受规则法则的限制而受限制的。
因这关系,天道想象不到的东西,修士是能想象得到的。
这也是为何每每有非常非常出彩的修士的冒头,那样的修士的最终结局都是死于天劫之下。
那是因为那样的修士所拥有的很多东西,乃是天道不具备的东西,天道就要用那样的修士的死亡,将属于那个修士的一切夺来自己使用。
同样就是因为这样的道理,能引得天道的代言人,也就是本质上依旧是修士的他们的顿悟的阵图,即便是一众天道布置,一众天道也只能布置而已。
就是典型的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如此一来,能够顿悟的天道代言人就显得很是重要。
“所以我们必须保住他的性命,至少在他将顿悟的内容没能参悟明白之前,我们必须留他一命。”
“可是其他的代言人怎么办?”
“这个……还是解释吧,解释清楚了,再给予一定的武力威胁,他们会知道轻重的。”
这就不可能了,就像它们这一众天道明知道那个女子不好惹,不也为了各自的性命想尽办法的针对那个女子吗?
它们方式如此,那些天道代言人为何不拼上一拼?
“我说你们是不是傻啊!就不能玩金蝉脱壳的伎俩吗?就是弄个天道分身替换了那个家伙,然后让那个天道分身代替那个家伙去死,不就可以了吗?”
可以是可以,问题是那个天道分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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