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7章[1/2页]
这时的柳英已气到了极点,她拖着启明说:“你跟我上衙门去,我要告你!”
王母、王启明、柳英三人跪在公堂上,柳英将事情的经过向县太爷李大人诉说了一遍。王家母子连呼“冤枉”。王母讲:“这鞋是前年我儿出门时我给做的。一年前,我儿去挑水时掉到河里冲走了一只。那只鞋怎么会出现在柳英家的床下,我们也不知道啊!请大人明断!”
李大人听后厉声问:“难道鞋子会自己飞到柳英家吗?为何别人知道鞋子的事后都怀疑柳英的行为不规,而你们不仅不怀疑她还留她在家里住,还如此善待她?”
“大人,那是因为她太可怜了,我生怜悯之心才留她住下的呀!”王母回答。
“你胡说!”柳英在旁道,“你们分明是心存愧意!大人,您一定要为民女做主,民女的冤太深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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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明刚要开口,忽然看见柳英手中的鞋子,疑惑地说:“那不是我的鞋吗?”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王母听后马上冲过来指着赵明说:“原来是你坑害我儿啊!”
李大人见堂上又要乱起来,忙拍惊堂木,接着又问:“赵明,你为何说那鞋是你的,从实讲来!”
“是,大人。”赵明说,“去年我娘在河边捡到一只鞋,见做得好,而且还绣了个‘明’字,于是就照那只给我又做了一只绣上‘赵’字配成一对儿。后来这里的人说那是‘拴魂鞋’,别人的鞋不能穿,所以我就把鞋脱了放在家中。可不巧,这一年来我家连连失窃,那双鞋也被偷走了。今日小人抓住了窃贼张吉,请大人明查。”
李大人问:“张吉,赵明讲的可是实话?他那双鞋被你偷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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