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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林小姐吧?顾先生跟我提到过你,我也有看过你的档案,你确实小的时候,在我们这里居住过很长一段时间。那个时候我也是在的,我对你还是比较有印象的,因为你和我们以前的院长,关系很好,我们以前的院长,可能你也没有印象了,我从龚先生那里听到已经11了,所以,这次回来是想自己找回自己的身世,是这样的,当初,你的妈妈走的时候跟我们院长骄傲,所以留了一笔钱给他,就是希望我们孤儿院可以把你抚养到成人。因为这个原因,我们孤儿院的孩子,一般到了四五岁,都是可以被领养的,基本上都会被别人领养走,可是你却一直在这里待到18岁,包括你上学的钱之类的,表面上是我们院长替你出的,其实都是你妈妈当初留下来的。”照片[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