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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一四四章 新修订的律法[2/2页]

    乱世当用重典固然不差,可是历史上的秦朝在一统天下、九州之内再没有战争的情况下依旧坚持原有的法律,自然会在某一天因为某一件事就直接导致民怨沸腾。大泽乡起义或许只是老天爷给秦朝开的一个玩笑,以水德立国的秦朝最后因为一场大雨而覆灭。但是实际上就算是没有大泽乡,还会有中泽乡、小泽乡。

    百姓想要的不是在和平年代依旧严格甚至苛刻的律法,尤其是当这些律法再和徭役甚至直接和脑袋捆绑在一起的时候,更是显得要命。既然朝廷想要要我们的性命,那我们也就只能先把朝廷推翻了。

    所以大汉的律法远没有之前所有律法那么苛刻,律法之中涉及到人身性命的很多条款在历次修订之中也逐渐开始发生变化,原来的打多少棍这种单纯的体罚逐渐变成了体罚加罚款,甚至有的因为恶意污蔑等等引起的矛盾冲突,当事人还要在当地报纸等等地方上公开登报道歉。

    有的人执拗刚强,不害怕刑罚;有的人家财万贯,不害怕罚款;而有的人死皮赖脸,不害怕丢人。那大汉的律法就干脆每一样都来一点,总有一个能够治得了你。

    往往死皮赖脸的,家里都没有多少闲钱。

    往往家财万贯的都害怕刑罚,这一棍子打下去皮开肉烂不说,那一刀下去,自己一辈子的努力可就什么都没有了,钱没有花完,人没了,你说还有比这更悲惨的事情么?

    而往往性格刚强不认罚的,比较害怕丢人。堂堂一条街上人人称赞的好汉,得公开的向别人道歉,这也太掉面子了,以后还怎么和别人称兄道弟?

    相比于单调的掉脑袋或者流放,这些做出调整的惩罚方式显然更加人性化,也让主审官能够对症下药。

    在李荩忱看来,律法,并不是为了杀鸡儆猴,通过惩罚一个人而让其余人噤若寒蝉,而是要让被惩罚的那个人也意识到自己到底错在了哪里,从而能够改过自新。

    同时让其余人知道,犯法是可怕的,这种可怕并不只是掉脑袋的可怕,还是关乎到自己名誉、钱财的可怕。

    那些好财如命的商贾们、把名誉看的比什么都高的名士们,自然也就会乖乖听命。

    除了朝廷这边对于新的律法很看好之外,民间对于律法的呼声实际上也比想象之中的要高。原因无他,乱世各朝虽然都有自己的律法,但是这些律法几乎都杂乱无章,而且多数过于苛刻。

第二一四四章 新修订的律法[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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