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母子乱伦是合情合理合法的[2/2页]
刘达富:是的。而南美的印加帝国王室的血亲婚姻,则是因为他们陷入了“宗教情结”中。他们自称是“太阳神”的后代,为了维持王室血统的纯度,只能和“月亮神”的后代——也就是自己的母亲结婚。
徐元寿:不光是王室,民间也是如此。在古代,曾广泛的流行于世界各地。古代爱尔兰塞尔特人可以公开和母亲、姊妹、女儿并毫无禁忌;刚果有一个部族认为和姊妹是,但和母亲则非;而某些阿拉伯部落的女儿出嫁前必?由父亲先行;执行种姓阶级的印度,人际交往圈很小,也很容易产生。有句印度的古俗语说,女孩到十五岁还是处女,是因为她跑得比兄弟快。
刘达富:不光是西方,东方也是如此,的史书上就有很多母子的例子。如曾经被父亲强**的女天皇和娶母亲为妻的男天皇;甚至还有皇太子和母后因无法成为夫妻而双双殉情的记载;到了现代,在《古事记天皇家事》中,还残留着“上通”和“下通”的记载。“上通”是指天皇和母亲相通,“下通”是指天皇和女儿相通。
徐元寿:不光是国外,中国自古也是如此。史书记载,匈奴把女人作为家族的财物。父亲死后,包括自己的亲生母亲,父亲所有的女人都由长子迎娶为妻。例如:做可汗的匈奴丈夫死后,王昭君就把自己嫁给了继位可汗的亲生儿子;同样遭遇的,还有蔡文姬。
刘达富:不光是少数民族,汉族也是如此。西汉的文帝、景帝两朝,诸侯国刘姓诸王和乳母、女儿、姊妹者皆有之,仔细翻阅《汉书》就可找出相关的历史记载;北齐创始者高欢的儿子高润,十七八岁时还和母亲郑太妃同床,因此有杂论之音见于《北史》;南朝的宋孝武帝刘骏和母亲路太后产子之事见于《南史》,后来的中国写史者甚至都不敢提及此事。刘骏和母亲所生的儿子——宋前废帝刘子业和姐姐山阴公主刘楚玉的事件,使得刘宋不折不扣的成为了的王朝;而之最当属南宋北邻的金国皇帝完颜亮,什么母亲、婶娘、母姨和舅妈……统统的占有,连堂表姊妹、甥女、侄女数十人都不放过;就是中国最贤明的清康熙帝也曾封过婶娘为妃子。因此,“在家从父,出嫁从夫,”以及“长兄为父,长子为夫”,是中国宋明之前,封建社会里婚配的真实写照。
徐元寿:血亲杂交之风,在近代还有一些残余影响。例如波斯就常有父女结婚、母子结婚的;吉普赛人也有这样的风俗。种族隔离时代的南非,白人社会异常。什么母子、父女、兄妹……各种报道接连不断,甚至还有杀父奸母的案例。即使到了现代,北极的腓尼基人因为各族群之间交通极其不便、互不往来,依然常有父女、母子结婚的现象。
刘达富:在现代,西方主流社会也常有母子的事件。现代,曾出现过母子怀孕生下女儿,女儿长大后又和同时是哥哥的父亲结婚的事例;读者文摘曾报道:澳洲的一对双胞胎兄妹,出生后即被送进不同的孤儿院,长大后相识结婚并生下了两个小孩。后来,他们才发现彼此是兄妹。奇怪的是,他们所生的小孩都很健康。
徐元寿:罗马尼亚的前共党独裁者希?W赛古,他和他的两个女儿开性狂欢派对,并录成影带供日后观赏。等到共党垮台他被枪毙后,这些影带被人发现了,还成了国际新闻。
刘达富:然而,最多的国家可能还是美国。在美国,祖孙三代都有经验的家族比比皆是。他们似乎以为常态,且乐在其中。早在二十年前,就有一对四十岁和二十岁的母子,被邻居检举后,在媒体上、在法院上大肆宣称,“母子是神圣贞洁的”。这对母子被叛入狱十年后,还含泪互相告?e并等候再见。现在,他们应该早已出狱,也不知他们是否还像神雕侠侣一样比翼双飞。今年,加州又有一对的母子,生了一个儿子又怀孕后,被人发现告上了法院。
徐元寿:母子虽然在这么平常,但是我想,人的群居生活和动物的应该有些不一样。法国社会学家、哲学家埃斯潘纳斯在《论动物的社会》中说:“族群是我们在动物中所能看到的最高的社会集团。它看来是由家庭构成的,但是家庭和族群一开始就处于对抗之中,它们是以反比例发展的。”这段话虽然意味着人类早期过着的群居生活,但也同时说明人类在早期就有家庭形式,而且一直在起作用,只不过因为生活条件和社会因素而一直受到族群的影响。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实际上人类一直对群居有一种精神上的反抗,否则,也就不会有我们今天的婚配制度。
刘达富:是的。现在我们早已达成了初步的共识,即人类与动物不一样,人类是有情感和意识的。虽然,人类存在着原始初民的群居,但是,人的精神特征使得人类在进化史中,一直对群居有一种精神上的反抗。于是,进化到现在,我们便有了今天禁止母子的婚配制度。
徐元寿:对!母子,在古代是合乎道德的。但今天的人们,必须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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