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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53章:民不告来官不究[2/2页]

    “因此,考虑到他在整个事件中的所作所为,以及此事在河庄大队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我建议,保留万长福同志的党籍,解除他的大队支书职务,以示惩戒!”

    白满义讲完,默默地看着公社主任孙胜利,好像在说,请您评判。

    谁知道,孙胜利对白满义的话,丝毫没有说出半个字的意见,转而将话语权交给了公社武装专干兼派出所所长龚宗金,对他说道:“白副主任的发言已经结束,个人意见很清晰,态度很明确,下面你也对此项提议,表达一下个人看法!”

    龚宗金不愧是武装专干,说话瓮声瓮气,还带有明显的个人特色。他三句不离本行地说道:

    “根据我们公安部门的判案经验来说,河庄这起案子,基本上可以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万光明的强*案;第二部分是,万长福的寻衅滋事案。

    “在第一起案件中,万光明已经是成年人,具备完全行为责任,因此,万光明是本案的唯一罪犯,理应对本案负责。万长福虽然是他的爷爷,有血缘关系的主要亲属,但是,没有直接参与或者协助万光明实施犯罪,所以,对本案不负有任何责任。如果非要说有责任的话,也仅仅是作为大队支书,负有监管亲眷不严的监管责任,不能由此承担法律责任,我建议,应该从党内予以警告。

    “在第二起案件种,万长福是案件的实施人,是施暴方加害者,他仅仅凭借着自己的主管臆断,在没有任何真凭实据的情况下,率领着自己的儿子万文兵和一队长白天雷,手持凶器,围攻大队长蔡志明家!并将蔡志明本人打倒在地,所幸蔡志明体格强壮,没有大碍,构成轻伤!不过这就是,典型的寻衅滋事罪!

    “因此,我认为,万长福身为大队支书,做出违法乱纪的事情,理应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他进行行政处罚,同时,我建议,将万长福革除大队支书职务,因为他已经不适合继续担任此项职务了!”

    龚宗金话音未落,白天雷就立即站起身来,他大声说道;“俗话说,民不告来官不究!人家蔡志明都没有向万支书提及状告,你就不要上纲上线!搞得大家紧张兮兮的!这起事件,原本就是乡民间一起普通的邻里纠纷,在乡村司空见惯,习以为常,大家从来都是自觉主动化解,不需要经官!再说了,孙主任是让我们发表对万支书如何处罚比较合适的看法,并没有让我们从刑事民事方面去重新界定此事!”

    孙主任见二人发生了争执,随出手制止道:“算了!这件事暂且按作乡里之间的纠纷来处理吧!一来,人家蔡志明没有向派出所报案,而是向我们公社进行了申诉,所以,不适合从法律层面上处理。二来,万长福同志年岁已高,又是初犯,最好不要再提及公安处罚的问题!大家看,可以吗?”

    大队仓库保管杨二爷立刻站出来表态道:“我觉得行!过去,我们村里发生了多少起家长里短的纷争,不都是我们大队干部出面调停的!哪里需要见官!如果这样,官府的干部不是要忙死了吗?不能开这样一个坏头,否则,会恶化邻里关系,败坏河庄的淳朴民风!”

第0153章:民不告来官不究[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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